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雷锋,树新风,创三好”总结评比暨各项奖学金评定的通知》《风景园林学院先进研究生评审实施细则(2022修订)》《风景园林学院研究生先进班集体评选细则(2021版)》要求和安排,经学生申报、班级汇总、学院评审,现公示“2021-2022学年‘学雷锋,树新风,创三好’先进研究生总结评比暨各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学院初评结果(详细内容请下载附件查看)。
自本公告发布起三日内(10月26日——10月28日),凡对初评结果选有意见的,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在公示时间截止起的一周后,反映意见的同志可到有关部门或通过电话询问所反映意见的处理结果。
风景园林学院联系电话:85427280;办公室地点:教九楼9B301室。
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院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