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3-09-17发布)的要求,为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公布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4.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
5.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名列专业前茅,无不及格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专业排名前30%,且学分绩点≥3.0者方可参与推免)
6.英语成绩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外语为小语种者,要求外语水平考试达到国家四级60分及以上。
二、实施办法
根据各专业推免人数指标,采用学生总成绩考评、排序的方法确定推免人选。各专业指标为:本部园林专业10人、本部风景园林专业12人、本部城乡规划专业7人、淮安园林专业7人、淮安风景园林专业12人、淮安城乡规划专业8人,共56人。
综合成绩(100分)= 学业成绩标准分×70%+科研成果标准分×10%+学科竞赛标准分×15%+参军入伍服兵役标准分×2%+参加志愿服务标准分×1.5%+国际组织学习标准分×1.5%。
说明:
1.学业成绩以前三学年 (五年制专业以前四学年)所修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为准。
2.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知识产权)、学科竞赛、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单方面的标准分上限为100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3.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认定分别由校武装部、校团委、国际合作处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并组织考核小组进考核行认定。
4.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赴国际组织实习等认定依据时间截至2023年9月20日24:00(北京时间)。
5.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学业成绩;在学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数值,逐一比对,直到有差别为止;在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下,比对专业核心与特色课程中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辅助排序的依据。
三、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计分办法
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以列表为准,不在列表范围不计分。
(一)科研成果类别及分值
(1)学术论文
说明:
1. 发表论文必须与学业相关,仅限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题目、摘要、关键字、正文、参考文献俱全,以“南京林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论文需见刊或在线发表;
2. 同一篇论文如被多个数据库收录,按就高原则计算。SCI、SSCI收录论文分区以中科院JCR升级版分区系统中的大类分区为准,以论文发表当年官方公布的数据库版本为准。SCI、EI收录论文均以数据库正式检索到为准。CSCD、SCD、CSSCI、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收录论文的期刊目录版本均以论文发表当年所适用的版本为准。人文社科C类和D类期刊目录具体见《南京林业大学学术论文质量筛选期刊体系》;
3. 知识产权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南京林业大学,申请人排名第一。国际发明专利仅限美国、加拿大、日本和欧洲专利局授权的国际发明专利。专利须提供授权证书;
4. 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与知识产权各取一项最高分。
说明:
1.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所获奖项,根据参赛成员排名顺序共享分值,排名第1的按1/2计算,排名第2的按1/4计算,排名第三按1/6计算,依次类推,第n名按1/2n计算;若参赛成员只有2人,排名第1的按2/3计算,排名第2的按1/3计算。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每个获奖团队的成员可获得平均分值;
2. 其他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类)、(二类)获奖项目须以南京林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根据参赛成员人数及排名顺序共享分值,排名第1的按1/2计算,排名第2的按1/4计算,排名第三按1/6计算,依次类推,第n名按1/2n计算。若参赛成员只有2人,排名第1的按2/3计算,排名第2的按1/3计算;
3. 其他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类)、(二类)项目以当年《南京林业大学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中的《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目录》和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收录的竞赛项目(按保研当年排行榜计)为准。学生在《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目录》所列同一竞赛项目获多个奖项的,按最高级别计算。对于设有特等奖的竞赛,特等奖按一等奖计算,一等奖按二等奖计算,二等奖按三等奖计算;
4.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成绩认定以推免通知中学生申请提交截止日期为准,其成绩以赛事组委会通知中晋级下一轮比赛能确定获得的获奖等级为准。其中,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成绩认定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审核;“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成绩认定由校团委负责审核。
5. 五大竞赛(序号1-5)各计1项最高分;其他国家级学科竞赛(序号6-7)合并计1项最高分。以上6个加分项取最高的3项累加。
四、推免工作安排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向风景园林学院提交《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成绩单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成绩单电子版应为独立的pdf格式,命名方式为“身份证号_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0日24:00(北京时间)。
(二)9月22日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按照实施细则进行综合成绩评定、排名,按推荐名额的1:1确定初选名单,经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本实施细则最终解释权在风景园林学院。
风景园林学院
2023.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