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依据
符合南京林业大学《学生手册》2023版之《南京林业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二、评选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恶意欠费;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日常生活开销低于普通学生;
(七)必须是我校认定的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含休学)。
三、评选细则
1.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脱贫之日起五年过渡期内)及贫困等级为C的学生统一按照4300元档助学金申请发放。
2.根据学校分配给学院的金额,贫困等级为B的同学中,如有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伯藜助学金、瑞华启梦助学金等高额奖助学金学金的,统一申请2300元档助学金,其他困难等级为B的同学申请3300元档助学金。
3.贫困生等级为A的同学中,如有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伯藜助学金、瑞华启梦助学金等高额奖助学金的,统一申请2300元档助学金,其他困难等级为A的同学申请3300元档助学金。
4.根据学校分配的总金额,在申请3300元档助学金且困难等级为B级的同学中,根据问卷调查分数排序,将问卷分数高的同学升为4300元档,问卷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三好评优中获得荣誉称号高的学生。
5.如B级困难生分配完成后还有剩余金额,则依照细则4向困难等级为A的同学递推。
6.非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资格的退役士兵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由学校直接资助。
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院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