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2015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南林学〔2014〕54号),进一步促进校风、学风建设,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激励广大学生健康发展、全面成才。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政府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优秀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现就我院201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能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较高的政治素质。
2、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作风正派,艰苦朴素,模范地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没有受过违纪处分,且无任何违纪行为。(“违纪处分”为学生手册中规定的校级“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退学”等五项)
3、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在校期间荣获过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如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等以上荣誉称号或参加省级以上竞赛获奖)。
二、评选办法及审批程序
1、各班级要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公正合理性,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人选必须报班主任审批同意。
2、毕业生初选人员确定后,各班级要认真组织毕业生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学号+姓名命名)(见附件1),并将“2015届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以班号命名)生成Excel文件(具体格式见附件2),连同“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于2015年1月2日(周五)之前电子稿发送至yuanlintuanwei@njfu.edu.cn,于2015年1月4日上午11点前将相关纸质稿交至院楼团委1420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评选名额。
3、表格中“班主任鉴定”一栏,请电子填写相关评语,打印出来后签名手写。照片一栏电子稿请贴上电子照片,打印出来的表格上要贴上彩色照片。
三、各班级名额分配
(各班级若符合条件的人员不满,请将多余名额退还)
四、填写注意事项
1.籍贯务必填写省+市(或县),如是直辖市请填写市+区(或县);
2.政治面貌只填写群众,共青团员,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专业务必填写清楚,如有专业方向,请括号内标注;
4.出生年月,统一填写某年某月,如:1995年01月;
5.生源所在地请参照籍贯的方式填写,某省+某市(或县)